莫言中国当代著名作家。2000年,莫言的《红高粱》入选《亚洲周刊》评选的“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”。2005年莫言的《檀香刑》全票入围茅盾文学奖初选。2011年莫言凭借作品《蛙》获得茅盾文学奖。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
谈及莫言的作品,总能品尝到他的笔下那一缕缕乡愁,有着北方人特意的豪迈,却又不凡丝丝柔情与质朴。这与他的经历有关,出生在山村的他,耳濡目染地感受着泥土的气息,也给了他写作的源泉与养分。在此间,似乎也能触及音乐的灼灼身影,是啊,他写过《我与音乐》的点滴音乐生活,也曾在《民间音乐》的故事中揭示了音乐与人的关系。
01 朴素的乡村音乐
在莫言看来,最早的音乐是让人快乐的声音,也许是野兽引起同伴注意时的吼声,也许是在牛背上听到虫儿发出的声音。不过,似乎作家总能感受到音乐的不同面。在莫言小的时候,当鸟儿从头顶飞过,寂寞来袭,让他不禁感叹道:“好听的声音并不一定能给人带来欢乐。音乐,实际上是要唤起人心中的情—柔情、痴情或是激情……音乐就是能让‘人心之湖’波澜荡漾的声音。”所以1977年,当兵时的莫言,在执行任务时,突然听到《洪湖赤卫队》从喇叭中传来时,让他不禁回忆起童年。音乐的魔力如同莫言所说的那般,音乐是情的承载体、催化剂。
莫言学过胡琴。因为在他的村子里,有人能拉很流畅的胡琴,虽然他们大字不识一个,却能嘴巴哼什么手里就能拉出什么曲子,闭着眼,像享受美味一样品味着音乐。这触动了莫言,他也模仿这些人,不懂简谱,不懂五线谱,靠摸弦演奏作品。当他摸出《东方红》时,胡琴都给摸坏了。那时没什么音乐氛围,有时来一场样板戏、地方戏都能让人回味无穷。莫言曾就因那明快的节奏而不断抖动双脚,如他所说,虽不能触动心底的情,身体却诚实地反映出音乐的律动。
后来,莫言考上了解放军艺术学院,在一个艺术氛围极为浓郁的环境中,也让他能接触到真正的音乐模样。莫言会在音乐欣赏课上,听到著名演奏家的授课,会希望他对着录音机现场指挥一场。然后,他对小提琴协奏曲《梁祝》入了迷,还接触到贝多芬、莫扎特等作曲家的作品。虽然他听不懂音乐结构,只能听些似懂非懂的感觉,但不妨碍他半睡半醒时,听着音乐,仿佛看到大江大河、高山流水的音乐形象。对此,他曾说:“我对音樂一窍不通,却享受到了音乐带给我的快乐。快乐在这里是共鸣、宣泄的同义词。大概,绝大多数音乐不是供人欢笑的,让人欢笑的音乐如果有也是比较浮浅的。我基本上知道艺术这东西是怎么回事,但要我说出来是不可能的,不是我不想说,而是我说不出来。不说出来,但能让你感受到,我想这就是音乐,也就是艺术。”
02 音乐也是创作的源泉
莫言对听音乐没那么上瘾,对任何音乐类型都能接受。看起来,就和大部分的人一样,音乐不是必需品,可有可无,然而,音乐曾激发了莫言的灵感。曾经有一段时间,他喜欢戴着耳机写作,写到入神时,笔尖犹如一股神秘力量牵引着,仿佛可以一直写下去,直至音乐停止。或者当他快速写作时,耳边的音乐会让他有一种在弹奏乐器的错觉,手中的笔就是他抖动的手指与音符的律动。所以,他创作了一部短篇小说《民间音乐》。
在小说中,音乐是绝对的主线。主人公小瞎子通过音乐、通过箫声消除了流言蜚语,还赢得了花茉莉的爱慕之情。主人公有音乐理想,有纯粹的音乐梦,为此,他离开了小村子,却将音乐留下来了……短短的故事,虽然有着文学创作的天马行空与非凡的想象空间,却从中体现出了莫言对音乐的理解:音乐能净化心灵,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,能呼唤人性的真善美。同时,音乐来源于民间,也属于民间。音乐真正根植于民间,才有生命力,主人公也是因此才离开,选择将音乐传递到更广阔的天地、更多人的耳边。
这个故事不是凭空而来的,它来源于现实。莫言生长的小山村里,曾经也有一位拉得一手好二胡的小瞎子,让村中一个喜欢音乐的、最漂亮的女孩愿意跟随他,四海为家。随后,还在村中里掀起了一阵学二胡的热潮,虽然都是半吊子的水平而已。这个经历,加深了莫言对音乐的理解。所以他明白,学音乐光有热情还是不行,还要天赋与纯粹的学习之心。所以,他的故事里,字里行间也都在讲述着这个观点。
03
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,其中所承载的重量与成就是不言而喻的。而每一年,诺贝尔组委会都会为获奖者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。正是莫言的获奖,在2012年的音乐会上,由艾森巴赫指挥,演奏中国创作的《霸王别姬》等组曲。最高的荣誉,给予最高的尊重,得以让中国音乐在不一样的获奖舞台闪光。想必,在现场的莫言,也会无比感慨吧!
对于莫言来说,乡愁是他灵感的源泉,而音乐是他淡淡乡愁中一抹柔情,偶尔萦绕在心间,绕在耳边,喃喃自语,却始终能看到它的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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